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效果,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总结公司基层党建工作经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评选范围: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及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条件
成立时间满一年,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①领导班子好。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坚强领导集体。②党员队伍好。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性意识强,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③工作机制好。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创建“六好”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党内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民主氛围好,工作运行顺畅有序。④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完成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任务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⑤师生反映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解决师生遇到的难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基层党组织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合格”,模范带头作用突出。①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②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做爱岗敬业的表率。③带头服务师生。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④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⑤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积极投身党务工作,连续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一年,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①政治素质过硬。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②努力钻研业务。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积极推动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方法,出色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③积极维护团结。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主动,认真负责,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④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⑤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工作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切实将先进性强、模范作用突出的同志推荐上来。推荐对象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提名,由各支部集体讨论确定。
推荐的集体或个人均需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材料要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概要”栏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
请各支部于12月11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学院员工事务办公室(机电A楼615)。
2018年12月4日
四、未尽事宜请与公司党委联系咨询,联系电话58139498。
发布人:夏明,审核:黎能进